隶属海关是指一般地属于海关总署下辖属各地海关巡视司直属管理的海关。它是海关总署下设的分支机构,在法律意义上是海关总署管理范围内的监管机构和行政机关。从历史上讲,“隶属海关”是指清朝末期之后在改革中开始使用的。
一、依法权责
(一)处理出入境物品贸易及关税缴纳的国际货物管理工作。隶属海关按照海关总署提出的内务政策和准则,依照国家办法执行海关司法检查、税收归纳、贸易安全、交换查验等工作,并负责对海关审查后进出口贸易手续的管理、结算和税收征收。
(二)执行海关政策。隶属海关负责研究和推行有关出口进口货物检验、检疫、安全监管、货物计算、审批手续、货物结关等有关海关规章及政策。
(三)贯彻海关审查制度及关税法规。隶属海关依照有关出口进口贸易程序审查出入境货物业务,监督审查出入口备案情况,并负责执行海关有关收缴货存税金和进出口商品关税等相关审查制度及关税法规。
二、办事范围
隶属海关以实施关税管理以及出境入境货物备案审查视察等业务,其具体范围可除下:
(一)准许进出口
隶属海关审查单位或个人的出口申请和出口报关单等,根据有关海关范围内政策及法律规定准许其出口和进口,查验出口货物完税证明,检查出口商品的质量及产地标志等,确保其安全及合法性。
(二)换证与查验
当出口物品达到兑换核准条件时,隶属海关可以代表海关总署办理出口物品换证与查验,以及准予出口物品确定其价值有关工作。
(三)海关抽查
隶属海关可以对出口物品进行定期抽查,以发现其品质及其他可能的弊端,并建立相关文书记录,以便审查出口物品的合法性。
(四)核定费用
隶属海关可以按上级有关规定审查出口物品帐册以及核定其出口费用、运费和声明价值等。
(五)审定运价
隶属海关还可以按照有关国家定价章程审定外贸货物所涉及的运价,以保证公平正当。
(六)对对外投资经营单位的管理
隶属海关根据有关海关关税相关条例,为外资企业提供出入口货物报关服务;检查外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税额是否按规定出口缴纳;与国际贸易伙伴协议交换单证查验情况;检查出入口报关单等。
总的来说,隶属海关作为海关总署的一个分支机构,负责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进口货物及其价值评估审核等,去法律意义上是...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3-12-20 11: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