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我中心三楼人事代理窗口盖章(或索取《人事代理接收函》)。
第二步:上交《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接收函》交学校就业部门审核,如需落户我中心的毕业生请向学校提交申请。
第三步: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按规定到学校领取《就业报到证》,需落户的开出《户口迁移证》,需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四步:查询档案。登陆江西人才人事网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查询档案已到即可前来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档案未到不进行至下一步。到档查询
第五步:办理人事代理各项事务。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所需材料到我中心三楼人事代理服务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注意事项见以下须知)
1、《就业报到证》派至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
2、外省院校毕业生如系外省生源,离校前需向学校招生就业部门索取一份高考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用于报到备案使用)。
3、外省院校毕业生需先持《就业报到证》到江西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备案(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再凭报到备案的《就业报到证》到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4、单位集体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到我中心报到时另带《转入单位人事代理登记表》(需单位盖章)下载。
1、《户口迁移证》迁往南昌市东湖区大院派出所。
2、户口迁入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98号A座。
3、落户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南昌市内拍摄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两张及数码回执单(市内迁入并已办理南昌市二代证,准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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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
24
2013
年
6
月
24
日起,凡江西人事代理档案查询欲申请在我中心落户并办理身份证者,需人事代理人员本人前往派出所接受指纹信息采集。程序:中心受理审核落户材料本人持落户材料至派出所接受指纹信息采集。另外,从南昌市以外迁入的户口的必须重新办理身份证)
1、江西省直属院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开往中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去向单位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毕业生凭此《介绍信》到我中心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除上述院校以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开往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去向单位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毕业生先持此《介绍信》到江西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转开(南昌市豫章路72号省委大院内),再凭转开的《介绍信》到我中心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收费标准
1、档案管理费120元、人/年(赣发改收费字【2013】51号)。
2、落户办证代办费50元、人/次,不办身份证30元、人/次,市外迁入按公安部门规定需重新办证(协议收费)。
十、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266号(市内乘18、27路公交到福州路口或江西商报站下)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4-01-09 11: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