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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另类”不另类,东方证券再度增资东证创投来源:券业行家
相距不到一个月,已有两家头部券商宣布对旗下的另类子公司增资,这不由得让行家一探究竟。
5月13日晚间,东方证券公告称,已完成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证创投)增资人民币8亿元,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东证创投注册资本由50亿元变更为58亿元。
关于本次增资,东方证券表示,投资目的在于加大创新业务发展,积极参与集团协作业务,同时加大特殊资产收购与处置业务的投资,抓住发展机会,有效提升东证创投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收入结构。
而在11个月之前的2019年6月,东证创投已经完成一轮增资。彼时,东方证券向东征创投增资20亿元,注册资本从30亿元增至50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东证创投成立于2012年12月,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金融产品投资,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目前,东征创投主要从事另类投资业务,投资产品包括股权投资、特殊资产投资等。
在2019年年报中,东方证券对东证创投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披露:当期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净利润为-1.6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东证创投总资产创业投资网为亿元,净资产为亿元。
报告期内,东证创投稳步推进特殊资产收购与处置业务,巩固业务优势。报告期内新增特殊资产项目12个,投资金额合计22.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东证创投存续项目62个,存续投资规模人民币亿元。
东方证券表示,东证创投作为东方证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增资壮大资本实力,积极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业务,不断加强与母公司的协同。
未来,东证创投将继续稳妥推进股权投资和科创板跟投等业务的开展,在严控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投资布局工作,提升盈利能力。
招商证券
无独有偶,4月17日,招商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向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招商投资)增资40亿元。增资完成后,招商投资的注册资本将增至70亿元。
而这也不是招商投资第一次增资。2019年10月至12月,招商证券分三次增资招商投资,合计增资7.7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招商投资成立于2013年12月,为招商证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
招商证券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招商投资当期营业收入为1.27亿元,净利润为1.07亿元。期末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亿元和亿元。与2018年同期相比,业绩和资产状况均出现大幅增长。
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以来,已有多家券商向旗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增资。
广发证券增资广发乾和
2019年4月,广发证券向全资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发乾和)增资5亿元。同年6月,广发乾和换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增至亿元。
2019年,广发聚焦布局消费、人工智能、科技、医药等行业。报告期内,广发乾和共新增19个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金额8.06亿元;截至2019年末,广发乾和已完成股权投资项目117个。
年报同时显示,广发乾和当期营业收入为5.22亿元,净利润为3.00亿元。期末总资产为亿元,净资产为亿元。
华林证券
2019年4月22日,华林证券向全资子公司华林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林创新)增资12.4亿元,增资完成后,华林创新注册资本增至13亿元。
2019年,华林创新新增一个股权投资项目,目前共投资了4个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万元。但华林证券未在年报中披露旗下子公司的资产和业绩情况。
长江证券
2019年10月25日,长江证券完成向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创新)的增资,长江创新的注册资本从10亿元增至20亿元。
据长江证券2019年年报披露,长江创新以“产业聚焦、研究驱动”作为总揽性竞争策略,通过深度产业研究发掘投资机会。长江创新对所投项目进行紧密、持续地跟踪和投后管理,积极拓展退出渠道。截至报告期末,长江创新已经完成6个股权投资项目及1个科创板跟投项目,报告期内已有2个项目IPO上市。
年报同时显示,2019年度长江创新实现营业收入1.01亿元,净利润为0.61亿元。期末总资产为55.50亿元,净资产为52.03亿元。
与此同时,也有券商旗下另类子公司实行减资。
4月28日,太平洋证券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将旗下另类全资子公司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太证非凡)的注册资本金由4.2亿元减少至2.6亿元。
而在此之前的2019年6月,太证非凡已经进行过一次减资,注册资本由10亿元减至4.2亿元。
太平洋证券在2019年年年报中披露,太证非凡总资产为5.01亿元,净资产为4.48亿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894.9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04.49万元。
此外,太平洋证券表示,依据母公司对另类投资业务发展规划要求,太证非凡正逐步全面退出现有股权投资项目。
行家注意到,2019年7月,云南证监局下发监管函,暂停太平洋证券开展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3个月。原因是“公司对太证非凡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太证非凡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及审慎开展业务等问题。如多数审批事项审批及留痕不规范,总经理离任未开展离任审计,重要印章管理、用印不规范,风险管理委员会缺乏独立性,部分协议、合同及投资决策表未经合规与风险管理负责人审核,投后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投资风险。”
监管规范另类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对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各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各类子公司的经营边界。一类业务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子公司经营,相关子公司应当专业运营,不得兼营。证券公司各类子公司均不得开展非金融业务,原则上不得下设二级子公司。
二是各证券公司应当在两部规范规定的过渡期内,按照关联公司之间禁止同业竞争的原则和两部规范的相关规定,对现存的一类业务有多个子公司经营的情况,通过拆分、合并等方式进行规范,并稳妥地做好客户安置等工作。
三是各证券公司应当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责任,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避免证券公司与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并切实承担对子公司风险控制及风险处置的应有责任。
四是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应当对照本通知及两部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拟定整改方案。
2019年4月,《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正式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基本规则。
2020年3月,中证协向各券商及其另类投资子公司下发了《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修订意见稿)》。
在征求意见稿中,监管明确了另类子公司投资母公司担任主办券商的新三板股票的相关要求:在持续督导期间,另类子公司在切实做到与母公司信息隔离、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可以依法投资母公司作为主办券商持续督导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
协会表示,根据科创板战略配售的相关规则,另类子公司为保荐机构参与跟投的指定机构,同时,另类子公司也可以将跟投持有的科创板股票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出开展转融券业务。
为此,修订稿明确了另类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及交易所自律管理要求被动参与境内交易所股票战略配售的,不受有关“投资+保荐”禁止条款的相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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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4-01-11 13: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