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的政策是更新的很快的,下面是2021年最新发布的楼市政策,主要涉及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宁波、东莞、佛山、江山、南通、济南、青岛等地。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日前发布了本年度第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针对今年第一批次通过挂牌方式出让的29个项目,公布了土地合理上限价格、竞建“公共租赁住房” 上限面积等,并要求竞买人对未来房屋售价及住房最低品质保障等内容做出承诺。
4月19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市教委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与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入学政策一致。
上海房管局表示,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强化政策协同,深化完善房地联动机制,健全住房和金融联动机制。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等。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要求人才购房须提供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同时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房企要严格按照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执行“一房一价”标价,不得以捆绑搭售或“双合同” 等限定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不得违反规定向无购房资格的人出售商品房,不得通过变更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明确,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自最近一次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宁波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过扩大限购区域、加强住房交易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严审购房首付资金来源等方式,更好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致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告知书》,要求东莞房地产中介不得为不具备交易转让条件的房源挂牌出售,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不得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微信朋友圈恶意编造散布涨价谣言或不实言论,不得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煽动消费者购房。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拟对租房提取条件、租房提取额度等作出调整。2021年度可提取额度最高为7128元。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房产调控新政12条。其中要求,对市场关注度高的热点地块,土地出让前应明确该楼盘销售的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南通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调整用地出让方式。总结市区2020年以来实行“双控”的成功做法,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采取“控房价、控地价”方式供应, 严格控制土地溢价率。对居住与商业、办公等混合类用地,可采取“控房价、竞地价”方式。
济南发布2021年“两集中”首批供地土地信息,共计挂牌出让83宗地,约4026亩,住宅用地约占全年计划供应量的三分之一,将于5月24日组织集中出让。
青岛市市辖区2021年第一批次住宅用地集中供应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3宗,面积约2427亩,其中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57宗,面积约2129亩。市辖区第二、第三批次住宅用地集中供应拟于7月、11月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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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房贷利率回升,多地出台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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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3-12-02 08: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