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遗产税
遗产税是对无偿转让财产的课征。而财产无偿转让的内容由赠与人死亡时的财产遗赠和其生前的或日常的财产无偿转让所构成。遗产税是遗产与赠与税的简称。从开征国家来看,一般将赠与税纳入到遗产税中或分设遗产税和赠与税。
2 遗产税的征税依据
我国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但不少人认为遗产税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之一。遗产税征税依据如下:
第一种学说是法律说。其认为,私人间财产的继承或赠与均为政府所赋予的权利,政府理所当然拥有对其进行征税的权利。私人能够积蓄财产,除了其个人的努力,也离不开国家对其财产的保护。因此,国家既然给私人提供了保障,就有权利对遗产税予以课税。
第二种学说是均富说。其认为,既然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都应有同等价值,那么,每个人都赢得得到同等的福利,否则,社会收入或财富分配就是不公平的。而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这一政策,征收遗产税,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避免形成一个永远有钱且不劳而获的阶层。政府通过税收,减少财富的集中程度,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
第三种学说是追税说。其认为,在纳税人生前,不可避免会有各种逃税的行为,对于遗赠进行征税,可以在终点尽可能对于原先的逃税者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补交税款。
第四种学说是享益说。该学说认为,谁享受的权益更多,谁就更应该征收更多的税收。其要求单个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和他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相一致,国家授予了私人的财产的遗赠,即继承者获得了更多的受益量,其理应向国家缴纳税款。
第五种学说是能力说。其认为,应按能力纳税,以纳税人的收入作为衡量能力的标准。纳税能力强则多纳税,继承人在获得财产时,增加了其财产增量,因此需要缴纳更多的税款。
第六种学说是社会公益说。该学说认为,对遗产课税可以推动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通过该税的开征,可以有效的促进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
第七种学说是社会政策工具说。该学说认为政府为财产的继承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因此,财产的继承者必然要付出相应的支出。对遗产征税是因为财产来源于整个社会,而政府有必要通过税收工具来重新分配财富,以进行社会财富的调节,其属于政府调节分配的政策工具。
3 不同国家的遗产税征收标准
美国遗产税率最高达55%。联邦遗产税使用超额累进制,税率分成18个等级,起征点是100万美元,从18%到50%,遗产越多,税率越高。除了遗产税,继承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当遗产在300万美元以上时,税率高达55%。在此基础上,个别州还有其他“加码”政策。这还不是最狠的,美国税法规定,遗产受益人在继承遗产前,要先交纳遗产税。这意味着美国富豪要想把遗产留给子女,还要给子女留够缴纳遗产税的钱。
英国遗产税的个人起征点在1987年为7.1万英镑,随后起征点水平逐年调高,目前的起征点为32.5万英镑,夫妻两人的起征点为65万英镑,税率为40%。
日本遗产税率最高达70%。日本采取继承税制,即根据各个继承人继承遗产数额的多少课税,是典型的分遗产税制。日本继承税税率共分13个档次,从10%到70%。
德国遗产税率最高达50%。德国遗产税制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7%到50%不等。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3-12-01 08:38:10